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选择等学力的专业,在报考前须征得报考学院的同意。同等学力人员在复试时应提交补修本科课程的证明材料(正式成绩单)、公开发表的相当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的原件。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报名前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招生考试规定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1、2、3、5、6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1、2、3、5、6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单考专家推荐书下载.doc),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25人,招生学院有:交通运输学院、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
(三)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交通大学”。
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现场确认、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
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浏览相关信息,并按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重要提示
1、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于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名费,报考点不接受现场缴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现场确认。
3、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无效。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推免生除外)务必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往届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其它报考点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
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两位专家的推荐书、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为单位业务骨干并同意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已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报告。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自命题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查询。
初试成绩在2018年2月份公布,考生自行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查询并下载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复试及体检
1、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交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交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材料。
2、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和学院网站查询。
3、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4、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的同等学力人员可以不加试。
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修业年限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全日制硕士生延长期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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