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培养德才兼备德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要求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特色
自考专升本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以理论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而著称。要求学生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资源与环境法等领域的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并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阅读专业外文书刊。在能力方面,学生应能较熟练地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从事法学实务及法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法律专升本考试科目列表
以下为深圳自考法律考试科目为例,仅供参考。
代号 名称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5677 法理学
5679 宪法学
223 中国法制史
245 刑法学
242 民法学
260 刑事诉讼法学
243 民事诉讼法学
261 行政法学
244 经济法概论
247 国际法
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249 国际私法
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226 知识产权法
230 合同法
6999 毕业论文
15 英语(二)
227 公司法
5680 婚姻家庭法
167 劳动法
5678 金融法
5562 法律职业道德
262 法律文书写作
233 税法
257 票据法
258 保险法
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169 房地产法
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263 外国法制史
必考课18门85学分;选考课15门62学分。
说明:1.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至018),累计79学分。
2.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从001至018),累计85学分; 101至115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4.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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