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考考生:
我省2017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1日至22日(周六、日)进行。现将本次报名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报名时间:7月15日至20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旧生和已办理注册手续的新生,可登录省考试院考试服务网报考,时间:7月15日至25日。

二、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三、报名操作流程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才可进行报考。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预报名:新生于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到自学考试官网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录入个人信息和设置个人密码,取得预报名号。新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报名点现场进行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新生预报名成功后于报名期间到我市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点进行正式报名。考生正式报名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报名报考点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报名资料,并得到一个唯一的准考证号,考生使用该准考证号码进行报考。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深圳市财政委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免征、降低部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深发〔2013〕1391号)规定,我市从2013年10月1日起取消自学考试准考证收费,各报名点不再收取准考证工本费。
领取准考证:考生报名后,应于10月自考开考前一周左右,凭准考证回执到原报名报考点领取准考证。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能入场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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